第三十一章 “資本主義”齊國 (第7/9頁)
賈志剛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直接批評國君的過失的,被稱爲正直之士,他們的意見都會被受理。
這不就是言論自由嗎?
負責信訪辦的是東郭牙,因爲他很正直,而且敢於和齊桓公爭論。
【第十九,軍事制度】
在軍事方面,管仲強調寓兵於農,“做內政而寄軍令”,將軍事編制隱於行政編制之中。規定國都中戰時組成軍隊,每戶出一人,一軌五人,五人爲一伍,由軌長帶領。一里五十人,五十人爲一小戎,由裏有司帶領。一連二百人,二百人爲一卒,由連長帶領。一鄉二千人,二千人爲一旅,由鄉良人帶領。五鄉一萬人,立一元帥,一萬人爲一軍,由五鄉元帥率領。齊桓公、國子、高子三人分別擔任三軍的主帥。這樣就把居民行政、生產組織與軍備、戰鬥組織緊密地結合在了一起。
每年春秋以狩獵來訓練軍隊,讓士兵們在訓練中團結協作,讓他們“守則同固,戰則同強”,從而培養了團隊的協同作戰能力。
爲了解決軍隊的武器裝備問題,管仲對軍備和軍賦制度進行了改革。他規定:鄙野中,六里見方的區域命名爲暴,要出兵車一乘(一乘配四匹馬,二十八個甲士,二十個盾牌手,三十個民夫),並且還要承擔黃金一鎰的軍費(沒有黃金的,可用絲絹和布代替)。
管仲還規定了用盔甲和武器來贖罪的辦法。犯重罪的人,可用甲與車戟贖罪;犯輕罪的人,可以用皮盾與車戟贖罪。犯小罪的人,可以用銅鐵贖罪。這樣就大大補充了軍隊的裝備,解決了軍備不足的問題。
【第二十,敎育和尊師】
尊師重教絕不是從孔子開始的,因爲管仲早就作了這方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