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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經在一本市井小說裏讀到過一種叫“醉生夢死”的酒,說喝了可以忘卻往事,重新活過。
她對此說是頗爲不屑的,因爲在她看來,只有懦弱的人才需要抹去自己的回憶,好給自身重新生活下去的勇氣。
她也懷疑自己能如此“凜然從容”,是因爲自己的出身、樣貌、天賦都遠遠優於常人,所以她沒有什麼要抹去的記憶。
可到了如今的生死關頭,她卻覺得她這輩子,最有意思的事,不過是與某個小混球相識罷了。
對,就是不能忘了他。
現在她能理解那些喝下“醉生夢死”的人了。她此時這種對於銘記的“執”,和那些人對於忘卻的“執”,又有何區別呢?
可是,此時的她已經快記不得他的樣貌了,甚至連他的名字都快忘了。
那些過往的點點滴滴,彷彿如幻夢一般不真切了。
她只能隱隱地記得有那麼個人,有那麼些事,至於有沒有確切發生過,她自己也不十分確信了。
所以得趕在自己把所有的事忘卻前,把自己的性命瞭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