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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昭西陵中的墓主人孝庄文皇后死后不归葬东北昭陵,而葬在东陵,引来人们议论纷纷,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关于“太后下嫁”的传闻。可以说,所有持“太后下嫁”观点的史学家们都到昭西陵来寻找依据,好多史家认为这是“太后下嫁”的铁证:
首先,孝庄所谓的临终遗嘱引来后世的诸多质疑。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康熙帝谕:“太皇太后疾大渐时,谕朕曰:‘太宗文皇帝梓宫安奉已久,不可为我轻动,况我心恋汝皇父及汝,不忍远去,务于孝陵近地,择吉安厝,则我心无憾矣。’谆谆降旨,朕何敢违!伏思慈宁宫东,新建五间,太皇太后在日,屡曾向朕称善,乃未及久居遽尔遐升。今于孝陵近地择吉修建暂安奉殿。”
孝庄的这番话,是其死后由玄烨转述的。可是,雍正即位之初,于雍正二年二月初五日,再次转述孝庄这些话时,除了玄烨所述内容之外,又加入“若另起茔域,劳民动众,究非合葬之义”的内容。同是一道谕旨,何以前后有如此大的差异?如果真像雍正所说“恐劳民动众”,那么,康熙在筹建暂安奉殿时,却将禁城内新建五间特地拆运至遵化,择地修建,其大殿为重檐庑殿顶,在东陵所有陵寝中规制为最高。而雍正在改扩建昭西陵时,添建了方城、明楼,又建其他后陵所没有的小碑楼,这难道不是劳民动众吗?
为了否定合葬昭陵,雍正帝直言不讳道:“朕惟礼经云‘合葬非古礼’,先儒又云‘神灵有知,无所不通’。是知合与不合,惟义所在。今昭陵安奉日久,若于左近另起山陵,究非合葬之义。”雍正的这些话,在清朝典籍,确实查之有据。尽管这些理由言之凿凿,可是,死于顺治六年(1649年)四月十六日的孝端文皇后,同是在关内,却于翌年三月二十六日,葬入昭陵,与太宗合葬。孝庄即便不能与之合葬,但陪葬一帝却是符合古礼的。
就孝庄而言,临终找了两条并不太重要的理由,就决定与丈夫异地而葬,显然有些理屈,而康熙父子在转述孝庄遗嘱时,前后不一,也给孝庄葬地蒙上了神秘莫测的面纱。
其次,这样的安排与传统的夫妻合葬习俗背道而驰。西周时,诸侯国君的王墓出现夫妻合葬的现象。这种合葬,书中释:“合葬之礼,非古昔之法,从周公以来始有合葬,至今未改。”所谓合葬,典籍解释:“帝后同茔,则为合葬,不合陵也。”即帝后坟墓只要在同一茔域,就是合葬,不一定同在一个坟头之下。那么,皇帝先死,皇后另建坟墓葬于旁边,也属合葬的范畴。所以,古礼中对合葬的解释,就同孝庄、康熙、雍正等的看法大相径庭。
孝庄在临终遗言中,还曾提到“惟世祖之兆域匪遥,母宜从子”。这实际上是个荒唐的理由。若论舍近求远,古礼所无;若论母宜从子,夫妻之宜则显然相悖。就连对孝庄备极孝顺的康熙帝对此也是顾虑重重。“奉暂安处至三十八年之久,盖慎之也。”虽然玄烨遵遗命选择遵化昌瑞山,但圣祖在以后的三十几年中,迟迟未解决孝庄陵地,而只以暂安奉殿称之,既遵循了祖母的遗嘱,又没有明确葬地,真是一个聪明的两全之策。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康熙帝多次对臣子说“朕以孝治天下”,于是,选择昌瑞山为其葬地,“以便岁时奠献”。可是,玄烨为了尽孝道即将祖母葬于遵化,那么此种做法对于太宗来说,使他们在九泉之下夫妻未能相聚一处,是否算是一种孝道呢?
康熙帝的心里不可能没有这种顾虑,也怕后人指责其做法荒谬,因而准备了许多理由备考后代追问,让后人谅解其不得已的苦衷。
最后,许多观点认为,昭西陵的选址没有“风水”可言,孝庄葬地太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