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忠賢:“第三代宦官之王”差一千到一萬 (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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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皇帝被尊稱爲“萬歲爺”。在魏忠賢專權的時候,那些平日裏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帝國官員,竟然當面誠惶誠恐地稱呼魏忠賢爲“九千歲”。
在明人呂毖所著的《明朝小史》中有這樣的記載:“舉朝阿諛者俱拜爲幹父,行五拜三叩首禮,口呼‘九千九百歲爺爺’。”從字面上來看,九千歲或九千九百歲所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都是在權力的壟斷上離皇帝最近的那個人。他的權力凌駕於衆人之上,是真正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九千歲”的稱呼雖然聽上去透着阿諛拍馬的噁心,卻也準確反映了當時的實際情況。
天啓後期,魏忠賢被歷史推上了帝國權力的巔峯。如果以實際權力而論,就是天啓皇帝手中的權力也不如他。天啓皇帝將魏忠賢立爲自己的權力經紀人,並沒有通過正式權力的確認,連最起碼的詔旨聲明都沒有。
天啓三年(1623年)年底,魏忠賢被任命爲提督東廠太監,在名分上成爲內廷的二把手。他的官職到此爲止,並沒有再去刻意謀求司禮監掌印的頭銜。
當時魏忠賢的官銜有“欽差總督東廠官旗辦事,掌惜薪司、內府供用庫、尚寶監印,司禮監秉筆,總督南海子,提督寶和等店太監”。從理論上講,魏忠賢獨掌了惜薪司、內府供用庫、尚寶監、南海子、寶和三店等五處重要的內官職司,幾乎把內廷所有的肥缺都佔盡了,同時還是國家祕密警察的最高首領和能夠參與機要決策的御前祕書班子成員。
實際上,魏忠賢手中的權力值要大於自己所掛的那些頭銜。在天啓朝的最後幾年時間裏,他幾乎成了帝國的實際主宰者,皇帝的全權代理人。
魏忠賢同天啓皇帝的關係非同一般,雖然在名義上他只能算是帝國權力系統中的二號人物,但是在天啓皇帝對政務撒手不管的時候,他也同樣能夠實現權力的順利過渡。
天啓五年(1625年)九月,皇帝特賜魏忠賢一枚金印。這枚金印“方二寸餘,四爪龍鈕,玉筋篆文,印九字三行,曰:欽賜顧命元臣忠賢印”。
皇帝賞賜寵臣印信雖然不乏先例,但所賜之物多爲銀質或牙質小印章,很少有金印。況且這枚金印上的內容也大不尋常。按照常理,領導給下屬的金印應該刻上一些勉勵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