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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蒼鷹一聲鳴叫,撲愣愣收翅落下,立在的肩膀上,目光銳利地盯着幾名衙役。
李慶安打量一眼囚籠裏的陳忠和,冷笑一聲道:“陳縣令,好久不見了。”
陳忠和哼了一聲,扭過頭不理他,李慶安對衙役首領道:“我便是北庭李慶安,人犯我接收了。”
首領慌忙從袋子裏取出文牒,交給李慶安道:“李使君,這是刑部的解送批文,請使君蓋章簽字,我們便可交差了。”
李慶安取出節度使方印,在文牒上蓋了章,又簽了字,回頭令道:“賞他們每人二十兩銀子,作爲路費。”
衙役們大喜,連連稱謝,他們很快便完成了交接,也不進金滿縣,調頭便走了,待衙役們走遠,李慶安又催馬來到囚車前,注視了陳忠和半晌,冷冷道:“你雖幼稚了一點,但不失爲一個好官清官。”
他一揮手,“放了他,給他留一匹馬。”
說完,他調頭便走,肩頭上的鷂鷹一衝而去,展翅向縣城飛去,騎兵們羣馬奔騰,大聲呼喝着,瞬間大隊騎兵便消失在遠方。
囚籠已經打開,陳忠和的手銬和腳鐐都被卸掉了,他驚訝地望着騎兵走遠,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和腳,眼中露出迷茫之色,過了一會兒,他慢慢從囚籠中爬出來,長時間的呆在囚籠裏使他走路十分艱難,他一拐一拐走近一匹馬,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馬,拉起繮繩,緩緩向金滿縣而去。
陳忠和的家原本在縣衙後宅,後因縣衙年久失修,他住的屋子有隨時坍塌的危險,他年初便從縣衙搬了出來,臨時租了一處房子,準備秋收後修了縣衙再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