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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田價亦有畝值賤至數十錢、百餘錢者,都是非常荒蕪貧瘠的“惡地”。《九章算術》卷七說:“今有善田一畝,價三百;惡田七畝,價五百。”這裏說的“善田”,畝價僅三百錢,亦應是非常貧瘠的土地。
兩漢的土地價格,雖因土質不同,所處的地區亦各異,貴賤差距很大,但從文獻上看,一般的畝價應在千餘錢到三四千錢之間。漢武帝時,丞相李蔡“坐詔賜冢地陽陵,當得二十畝,蔡盜取三頃,頗賣得四十餘萬。”①李蔡盜取的三頃地如果是全部賣出了,那麼畝價在一千三百至一千七百之間。傳世漢代地券,有幾帙記載成交的地價,亦是這種一般價格。如《漢樊利家買地鉛券》雲:“田五畝,畝三千並直萬五千。”②又如《漢王未卿買地券》雲:“畝價錢三千一百,並直九千三百。”③這都反映了漢代中等土地的一般價格。
近年出土的四川郫縣東漢殘碑所記的物價,其中關於田價,可考者有以下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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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書》卷五四《李廣傳》
②③載羅振玉《貞松堂集古遺文》卷十五。
(1)畝五百:“田八畝,質(直)四千。”
(2)畝約一千:“張王田卅□畝,質三萬。”
(3)畝一千:“元始田八□□,質八萬。”按缺文疑爲“十畝”二字。
(4)畝一千六百餘:“故王汶田,頃九十畝,賈(價)卅一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