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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西北還不到讓人光腚亂跑的溫度,他記得出來前,自己在第六個飲水點補水,見到水潭底有金光閃過,以爲是天然金塊,伸手去撈,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這裏來的。
怪不得貪婪是人身的原罪,雲燁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讓你貪,這下闖禍了吧。
捂着重點部位四處尋找水潭,在繞到第四圈時,“嘩嘩”地流水聲終於傳進耳朵,大喜之下,三兩步蹦到水邊,只見一股沁澈的溪流緩緩地在草叢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會,已到小溪源頭,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隨水波上下翻滾。
雲燁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襪,甚至還有一隻平底鍋,那是雲燁用來煮方便麪的。擰乾衣服,攤開晾在旁邊的小樹上,雲燁長長舒了一口氣,終於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揹包還給我,便再無所求。
雲燁攤開雙手,看着這雙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這根本就不是一雙成人的手,他早就發現這個問題了,只是極力不去想,反手抓過披散在肩上的頭髮,用力扯了扯,生疼,這不是夢。轉頭看着水中那張熟悉的稚嫩面孔,雲燁隱隱覺得事情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簡單。
生存是第一位的,曠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絕不能不穿鞋子,奔跑這一來自祖先的遺傳本能,雖然笨拙,卻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
雲燁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個安全的宿營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強自忍着來自內心的恐懼,緊緊盯着泉水希望老天開眼,把揹包還給自己。
這是一片從沒有人到過處女地,洪荒的氣息籠罩着這片靜謐的土地,雲燁知道自己只是一個機械技師,如果想在這裏活下來,就絕不能缺少裝備,只有拿到裝備自己纔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讓這具十四五歲的身體活下來。
雲燁甩了甩腳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溼漉漉的皮靴套在腳上說不出的難受,每走一步,都會發出:“撲哧,撲哧”的聲音,手上握着一根雞蛋粗的木棍,不時抽草叢兩下,給自己壯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