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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叫做趙佗,是鐵鷹銳士。據傳說,此人年僅二十歲,卻是征戰無數,殺人如麻的主兒。就在去年,這趙佗還因爲戰功顯赫,而被秦王政賜予了護駕御劍的殊榮,在秦國非常有名。
所謂護駕御劍,就是秦王的貼身衛士。
秦王政性情多疑,特別是在荊軻刺殺失敗之後,更不許任何人攜帶利器,靠近他身邊二百步。
而護駕御劍的意思就是說,可以佩戴武器,跟隨秦王政。
若非忠心耿耿,若非秦王政非常信任,又怎麼可能得到如此的殊榮?故而有傳言說,這趙佗將來,肯定是能成爲第二個蒙恬的人物。沒想到,秦王政居然把這麼一個人,派到了沛縣。
唐厲說:“依據秦律,只有伍長以上能配給甲冑。如果你想要阿闞身上的裝備,那就保佑咱們這一路上能遭遇戰事。到時候你如果能殺死對方的甲士,就可以配享軍功爵,升任伍長。”
“我呸!”
審食其忍不住啐了一口,“烏鴉嘴,莫要說這種不吉利的話。我最希望的是,這一路平平安安,千萬不要遇到什麼麻煩。最好是我們到了平陽,那裏的戰事也結束了,然後就能回家……
至於軍功爵不軍功爵,我可沒有想過。
再說了,穿上那一身護甲,少說要增加二十斤的份量。大熱的天,我可不想給自己找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