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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設在三樓,按李清的要求,三章大桌併成一長溜,菜不需太多,估計這羣鄉紳大佬聽完李清的一番語重心長後都會喫不下飯去,節儉一些便是了,酒卻不能少,而且都要烈酒,這個中緣由,呵呵!我不說,大家也知道。
酒樓掌櫃早按李清事先排的位子,將寫有名字座貼兒擺好,這排座是有講究的,必須讓財力相仿的兩人比鄰而坐,這樣,當一個人認捐了二十貫,旁座的人就不好意思只捐十貫,最好兩人互不買帳,你捐二十貫,那我就捐三十貫。
李清笑呵呵地望着衆人陸續按位入席,彷彿是一個羊倌,細數一羣肥羊入圈,一共是三十六頭,一隻不少,他見衆人皆入席,每人面前的酒杯已經斟滿,便咳嗽一聲,起身舉杯笑道:“各位鄉親,今天可是我來義賓縣的第一次請客喫飯,在座的各位都是我再三斟酌挑選的,都是本縣的樑棟,都是本縣的財……,這個,才俊之士。”他差點失口說成財主。
“我廢話就不多說了,先乾一杯爲敬!”
說完他仰脖就將酒灌了下,縣令大人先喝了,下面的人怎敢不識趣,紛紛站起,舉起來酒杯,這才發現,這酒杯似乎大了一些,一個頂平常的三個,有心請夥計換一個,可眼一瞥,卻見那櫃裏放的酒杯還要大,這已經是最小號的了,萬般無奈,只能硬着頭皮喝了,偏這酒又烈,彷彿那胡人喝的燒刀子一般,一杯酒下肚,心中便跟火燒似的,急舉起筷子要喫口菜均一均,卻突然發現桌子上竟一盤菜都還沒有上,這自然也不是縣令大人的責任,一幫人早將酒店掌櫃的祖宗十八代罵得體無完膚。
就在衆人在喝茶救火之際,小二手腳麻利,又將酒給衆人滿上,有幾個人低聲埋怨,爲何還不上菜,小二自然解釋,廚房已經在做了,馬上就好。
這時,一名老鄉紳舉起酒杯笑咪咪地站了起來,按照事先的設計,這名鄉紳扮演託的角色,他的任務就是烘托氣氛,在最關鍵的時候,將衆人搖擺的心理引向爲善的一面,就彷彿那菩薩座前的散財童子。
不過這散財童子似乎老了些,他已年近七十,舉人出身,祖上三代都是地主,可謂根正苗紅,年輕時也做過幾年鄉正,故思想覺悟較高,他笑呵呵地舉起酒杯道:“李大人,在下姓趙名伯潙,是在座鄉親中年紀最長的,所以我自薦爲鄉親代表,不知大家是否同意?”
他山羊鬍子高高翹起,彷彿給小朋友講故事一般,彎着腰眼光熱切地望着衆人,大家被這個老頭的熱心所感染,也或許是酒精發揮了作用,全都鼓起掌來,這就算承認了他這個酒桌臨時代表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