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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親也是個爛酒鬼,要不是鄰居們看不過去,輪流撫養我,我根本就活不下去。
所以從我有記憶開始,喫百家飯的我就一直在看人眼色。
討好別人和展示自己的價值在我這裏已經成爲一個被動技能了,這是我賴以生存的能力。
當我長到18歲的時候,已經到了可以自給自足的年齡,我期待離開那個惡臭的地方,那根本不能稱之爲一個家。
就在我離開的前一晚,我的父親將我打暈賣給了一個老光棍。
原來,在他心裏,我就只值那五百塊。
我醒來發現那個噁心的老光棍趴在我身上,當時我什麼都沒想,抓起一旁的剪刀就狠狠捅了進去。
滿手的血,我的第一反應竟然是,血是熱的。
然後我跑到了街上,可是我不知道我該去哪,我沒有家也沒有身份。
因爲不知道那個老光棍死了沒,我只能走得越遠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