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法庭交鋒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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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證詞讓法庭內一片譁然,李如晝的律師也微微皺眉,但很快鎮定下來,開始對夜釣男子進行詢問:“請問你當時具體在什麼位置釣魚?周圍的光線情況如何?”夜釣男子回答:“我就在離他們不遠的河邊,那裏有路燈,光線還算清楚。”律師接着問:“那你有沒有看到胡導演在之前對汪雨欣女士有任何不當的舉動?”夜釣男子搖搖頭:“我沒看到,我只看到他們打起來了。”
李如晝的律師敏銳地察覺到了其中的疑點,繼續追問:“那你爲什麼之前沒有主動出來作證,而是在現在纔出現?”夜釣男子眼神有些躲閃:“我……我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後來他們找到我,我覺得我應該說出真相。”
律師步步緊逼:“他們?是誰找到你?你是不是受到了什麼人的指使或者收買?”夜釣男子的額頭開始冒汗,支支吾吾地說不出話來。
此時,法官見局面混亂,決定休庭。
休庭期間,李如晝的律師團隊迅速展開調查,他們發現夜釣男子近期有一筆來歷不明的大額收入。
再次開庭時,李如晝的律師當即將這份證據呈交給法庭:“法官,這份證據足以證明這位所謂的夜釣證人是被收買作僞證,他的證詞完全不可信。”
胡方律師的臉色變得極爲難看,胡導演也在被告席上如坐鍼氈。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法官最終做出公正的裁決:李如晝屬於正當防衛,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胡導演因其惡劣行爲以及試圖通過收買證人干擾司法公正的行徑,判處罰款五十萬,一年刑期,緩刑一年半。
“法官,這太輕了,胡導演如此違法,應該重判,還那些女演員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