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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案”字出口,結論就已經定下了,而趙申喬要去幹的,不過是決定死多少,流多少。
“此類急腳,着各地督撫徹查,有無悖逆妄倫之語流傳。所有東主和業下人丁,重造保甲,每趟行程、遞送之物均令詳盡報備。若有不實,追官至督撫!”
康熙接下來的諭旨詳盡周到,主旨鮮明,那就是藉此案震懾這類急腳,再將管制的責任丟給督撫。有這樣的壓力在,督撫自然會去禁絕,不必朝廷和他出面來擔這名聲。
“看來是南書房早已議定好了的,只是之前沒落腳之處,可巧趙毒蛇就送上了一個。”
湯右曾這麼想着,就見田從典也看了過來,兩人心有靈犀地低低一嘆。
於是在康熙年,自《南山集》案之後,又一樁文字“案”就這麼發生了。
可“擴大會議”並未就此結束,康熙丟出了一個新的議題,起初還讓衆大臣迷惑不解。
“朕觀這急腳,何以能向民人招攬生意,靠的就是快蛟船……”
康熙一邊說着,一邊在回想李煦自蘇州發來的奏摺,其中就說到了這快蛟船,“以腳踏轉槳,幾人輪換,穿行江海,一日能行五百里。由上海縣至廣州府,竟只需十來日,此還非急行,而是一貫之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