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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不解的薛爲,在回到家中探望的時候,才從一個堂兄弟口中,得知一些端倪,薛家嫡系之中,有人捅了簍子,所以,就拿着他的政績欺上瞞下,隨便的用他的前途換來了別家的不追究。
思索一夜,薛爲去了族裏,毫不客氣的提出自己不做這個通判,要去一個膏腴之地。
於是,他就在剛剛做了通判半年之後,就到了海州做了海州令。接了父母妻兒一起過來,逢年過節也不過送一份禮物回去。優哉遊哉的做着自己的閒散主官。
倒不是他不想做些什麼,而是海州屬於軍港,加上商賈衆多,所以又有市泊司負責稅收,他這個海州令,就是一個負責各種糾紛以及維護治安的地方官而已。再說了,即使有什麼糾紛,打架鬥毆,歸負責彈壓地面的巡檢管理,商業糾紛自然會去找市泊司,等閒不會找到他這裏。
所以,心中有些頹廢的這位海州令倒也樂的清閒。吟風弄月,喝酒小酌。絕不胡亂插手。所以,每一次的考績,既有軍方的照顧,還有歸屬於宮中的市泊司的美言,不是中上,就是中中。這樣一來,既不升遷,也不貶謫,已經做了兩任海州令的薛爲,只要沒人讓他走,他準備繼續做下去。
油水不少,事情不多,誰不願意呢?所以,每日裏,薛爲在衙門點卯過後,就讓大家自去做事,而他則是坐在後堂的樹蔭之下,小酌取樂。
但今日似乎有些古怪,不過是三杯酒下肚,卻聽到有人擊鼓。
大安朝廷規定,民有事,衙門口處有面大鼓,可以擊打知會官員。而官員聞鼓不得怠慢。必須到堂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