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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旭昌真正的發跡,是在當地豪族尚家滅門之後。範旭昌在此案中貢獻重大,當時的縣令升遷之前,將他升成了縣丞。
縣丞乃是正八品官員,乃是一個縣裏邊爲數不多的,能稱得上是朝廷命官的官員,其餘只能算作小吏和雜役。這在外人看來風光,內裏麼,其實也就那麼回事兒。
繼續說範旭昌,他升任縣丞後,很快憑藉圓滑的手腕,與同僚打好了關係。又因爲新過來上任的縣令年老眼花,是個名副其實的糊塗蟲。範旭昌奉承好了這位縣令,甚至還給人買了兩個小妾,就這般,他得了縣令的青眼,甚至在縣令分身無暇時,可以代理縣務。
範旭昌就是在此時站穩腳跟的,而之後,他的勢力越發龐大,人心也越來越不知足。
他不知足到什麼地步麼?
範旭昌想當縣令!
按照夏朝的規定,但凡縣級以上主官,全部由科舉選拔調任,或是由四品以上官員推舉選出。
範旭昌沒經過正經的科舉,且他也沒本事讓四品官員舉薦他,讓吏部爲他寫任命文書。是以,他就只能是個縣丞。
但特事特辦麼。
雲歸縣太窮了,這邊有兩年甚至都沒有縣令來赴任,範旭昌就想着,若是這縣令一職空缺時間長了,他未嘗沒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