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更別說,那金礦雖然存量有些小,但純度很高,非常非常高!
想當初二爺告訴她這件事情時,她也激動的在二爺書房又蹦又跳,出了好大的窘狀。
但二爺告訴她,先別高興的太早。
因爲大夏朝有明文規定,礦藏一經發現,是要收歸國有的。
這個收歸國有有兩層意思:其中一層針對的是無主的礦藏,那自然是要收歸夏朝官府所有。
其二,就是礦藏所在地是有主的,那麼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官府從私人買主手中,購得這座礦山的所有權;再就是,官府與礦主分成。
二爺之前與雲鶯說過,究竟是購得所有權,還是分成,全看那礦藏值不值錢。若是小礦藏,沒什麼大價值,且礦主朝中有人,那官府也樂的在外邊添加一層“仁義”的外衣,願意與民分利。
若是礦場過大,利益過大,那麼指定是前一種選擇,就是官府從私人手中購得礦山,礦山的礦產以後統歸官府所有。
當然,這個“購得”是強制性的,不管你私人礦主願意不願意,這件事都勢在必行。區別只在於,若你積極主動,態度良好,官府會多給些銀子;而若是消極抵抗,那得了,最後指不定連銀子都懶得給你幾兩。
當然,這些事情現在和雲鶯並沒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