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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從陳總辦公室內偷來的那個玻璃瓶,翌日早晨邵敬之將其放在家中的桌子上仔細的打量着。除了瓶中微量的粉末外,也沒有什麼其他更令人喫驚的東西。也許對於完全不懂內情的人而言光是瓶子上的標誌就已經夠讓人喫驚的了。
躺回牀上小睡片刻,邵敬之打算下午就去趟警局。無論如何這件事一定要公佈出去,總之從今天開始自己是絕對不會再回到那該死的公司一步了,絕對不回!如此想着,邵敬之昏昏沉沉的睡了過去。
到了下午三四點,醒來後的邵敬之拿着瓶子來到了臨界市警察局。
臨界市警察局在臨界市內,屬於最高級別的公安機關,事實上一般市民如果沒有什麼重大案情是不會直接跑到臨界市警察局去報案的。市以下自然還設立着許多大大小小的轄區,只有這些轄區內發生的問題本警局處理不了時纔會要求上級協助。就比如上次的連環爆炸案。
邵敬之當然知道這一系列的行事準則,若是平時他可能直接就去臨近的派出所報案了。可這次事關重大,他也顧不得那麼多。
走進警局大廳,邵敬之發覺裏面竟然空蕩蕩的。偶爾有幾個警局的工作人員經過,也都是緊鎖眉頭匆匆而去。
“他們都在幹什麼呢?”
邵敬之不知道此時的臨界市警局正在面臨着比之前爆炸案時更大的麻煩,雖然很多人都知道他們要調查關於“聖意神罰”恐怖組織的案子,但卻很少有像內部的人員一樣親身體會到那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壓迫感。
走了幾步,也不知道該找誰報案,邵敬之來到了大廳內一個較偏僻的房間對着裏面的一個老警員說道:“我要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