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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皓對於融合細胞是沒興趣,那種能力得到了也不過是大和這個水平,他要和自己的寫輪眼一樣,將三雙寫輪眼溶解之後得到完整的基因在注入劉皓的身體裏面,讓劉皓的身體吞噬了寫輪眼的基因。
在不斷進化,從而得到寫輪眼這個能力,劉皓是自己的基因吞噬寫輪眼,而不是讓寫輪眼吞噬自己的基因,因此也正是布瑪這種技術下才讓劉皓對於寫輪眼的這種能力的契合度達到百分之百。
其他宇智波族人基本都是寫輪眼和他的主人是對等的,除了將寫輪眼開發到永恆萬花筒之後纔開始主人的地位緩緩的超過了寫輪眼,而劉皓卻不是這樣,他一開始不但地位高過寫輪眼,更是寫輪眼的主人,完全的掌控寫輪眼的一切。
不會讓寫輪眼影響到自己,就如同奴隸時代的地主和奴隸的分別,劉皓就是地主,寫輪眼就是奴隸,無論奴隸多麼強大,沒有地主的支配他就什麼都不是,更加不可能反抗得了地主。
劉皓之所以取走大和身上的血液,就是想讓布瑪研究一下,看看大和血液之中蘊含的基因這種可以說是初代火影身上的細胞那裏得來,等於初代火影的力量經過無限次稀釋,無限次減弱之後所擁有的力量。
減弱那麼多的大哥的木遁和自己血液抽出來的基因融合會不會簡單一點,當然自己對這方面專業的東西實在是一知半解,基因學實在是太深奧了,就算在地球的時候也不過是纔剛剛開啓基因大門罷了,還是讓布瑪來吧,自己還傻逼不要想那麼多。
劉皓看到大和拿下他的血液也不過是一時興起同時給這個跟蹤自己的人一個教訓,這個血液對布瑪的研究有沒有作用他根本不知道,就算沒有也沒什麼損失。
將手中苦無之上沾有的血液好好保存下來,劉皓再次趕路,不過這一次是以瞬身術來趕路,同時隱祕一點,他可不想再給人跟蹤,還是快點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