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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一語驚人道:“他前後一共開了三槍,最後一槍是對着老闆頭部補槍,說明他沒想留活口,但是那個小舅子活下來了,這是第一個疑點!”
丁志遠解釋道:“這個問題曹局請來的專家分析過,得出的結論是兇手怕耽誤時間,而且那個小舅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所以沒有給他補槍。”
林宇搖頭,這個說法他不認同,看向定格的畫面道:“你們看,兇手正在幹什麼?”
旁聽的一名刑警道:“是在確認包裏現金!”
“說的不錯!”
林宇讚許表示認同,繼續對衆人道:“兇手殺人後還能確認現金,這說明什麼,說明他不緊張,也就是說他不補槍,是故意留下活口,而第二次作案時,他看都沒看就把包提走,你們有沒有覺得,這次作案乾淨利落,但不像是衝着錢來的!”
不是衝着錢那是爲什麼?
衆人都迷糊了,難道是爲了殺人?
林宇認爲兇手做第二個案子是爲了轉移警方視線!
第一個案子林宇在場,當時他就覺得蹊蹺,懷疑是熟人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