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世界上唯一的和平憲法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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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憲法可以說是世界上最特別的憲法,因爲這部憲法中明文規定了日本人民祈禱和平,並且放棄戰爭的權利。因爲這條規定,這部憲法也被叫作“和平憲法”,這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
日本憲法的序言中寫道:“日本國民永遠祈禱和平……決心信賴熱愛和平的世界各國人民的公正和信義,以此保持我國的安全和生存。”意思就是說,日本人希望世界和平,把自己的安全和生存交給世界各國的人民了。
憲法的第9條,更是寫明日本放棄戰爭的內容:“一、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家政權發動戰爭和以使用武力作爲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二、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憲法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法律。所以,在憲法裏明確規定廢除軍隊,放棄戰爭權,這是很危險的事情,然而日本這麼做也是有原因的。
“二戰”之後,日本作爲戰敗國,被以美國軍隊爲主的聯合國軍佔領,美國將軍麥克阿瑟任聯合國軍總司令。從1946到1952年的7年間,佔領軍對日本進行了全面改造。爲了防止日本再次發動戰爭,他們解散了原來勢力強大的軍隊,制定了這部和平憲法。但是,如果真的有國家要來侵略日本呢?其實日本還是有兩大法寶可以對付這種情況:
第一,日本雖然放棄了戰爭的權利和陸海空軍等戰爭力量,但還是有一部分軍隊,這就是“日本自衛隊”。對於保留軍隊是不是違犯憲法,日本政府做出瞭解釋:日本雖然放棄了戰爭權,但是作爲一個獨立國家還是得有自衛權,這些用於自衛的最小限度的軍隊同憲法中規定放棄的“戰爭力量”是不一樣的。日本軍隊之所以叫自衛隊也是因爲這個原因,也就是說這支軍隊是以保衛國家爲目的的。
第二,1951年,日本和美國簽訂了《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承認美國在日本駐軍合法,規定美國對日本的安全負責。日本把自身的安全和強大的美國綁在一起,也就不會有國家輕易向日本發動攻擊了。事實上也確實是這樣,美國在建立全球導彈防禦系統的時候,把日本包括在保護區裏面。而且,從“二戰”結束後到現在的60多年裏,也確實沒有國家侵略過日本。
順便說一句,日本的憲法雖然是現在唯一一部和平憲法,但並不是世界上最早的。世界上最早的和平憲法,碰巧也出自日本。公元604年,當時的日本女天皇推古天皇讓她的侄子聖德太子幫忙進行政治改革,聖德太子就制定了日本第一部憲法——《十七條憲法》。這部憲法的第一條,就是“以和爲貴,無忤爲宗”,意思是說萬事都要以和爲貴,萬民都要以不違背天皇爲宗旨。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和平憲法,日本的另外一個名字——“大和”,也是從這裏來的。
和平憲法於1946年頒佈,它保佑日本在沒有軍隊的狀態下平穩安定地走過了60多年。在這段時間裏,日本抓住一切機會發展經濟和科技,從一個貧窮而落後的戰敗國發展成爲世界上經濟總量位居前列的發達國家。
由於沒有戰爭力量,也沒有鉅額的軍費開銷,所以日本能夠把所有的錢都花在發展經濟和國民福利這些方面,自然就發展得快些。另一方面,因爲日本和美國同呼吸共命運,所以也沒有別的國家來欺負日本,中斷它的發展。可以說,日本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和平憲法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