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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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一百塊。
對於一個月拿三四十塊錢工資的人而言,這錢不少。
可一想到這是林建業拿命換來的錢,這錢就不算多了。
畢竟,命能用錢來衡量的嗎?
“除了一次性撫卹金外,建業母親沈穗同志還有林小滿是烈屬,回頭會給你們辦理優待證,往後在就醫、出行時都能享受優待。”
“林小滿是林建業同志唯一的子女,日後在升學方面,我們會加以照顧。”
將這些待遇都說清楚後,劉武軍這才說道:“按照規定,沈穗同志是烈士配偶,將分配到50%的撫卹金,建業母親和林小滿分別分配30%和20%。”
這並非劉武軍第一次主持這種事情,但過去幾乎沒有婆家人要霸佔撫卹金,一般都會把自己那部分讓渡出來,讓烈士遺孀好好撫養孩子。
林家人錯了嗎?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