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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兒這是什麼日子呀?好友即將捱打不說,皇祖父還嫌不夠亂。又添一老師來陪打……
他想跑回皇宮求情,但一想到皇祖父向來乾綱獨斷,做出的決定從無更改,朱允炆只好放棄求情的念頭,着急卻又想不出辦法,他只能焦灼的在原地直跺腳。
太孫殿下如何焦灼,行刑的錦衣親軍管不着,他們必須奉旨行刑。
於是,蕭凡和黃子澄的身子被他們套上了麻袋,然後用繩子扎得緊緊的,這是挨廷杖的規矩,防止捱打的人掙扎亂動,或者被打得大小便失禁,失了儀態。
行刑的人並不是固定的兩人,而是一小隊錦衣親軍輪流打,以防徇私作弊,不能徹底貫徹皇帝的旨意。
行刑之前有監督官驗明受刑者的正身,監督官可能是親軍校尉,也可能是宮裏的宦官。
一切都沒問題後,受刑者便被兩根水火棍一左一右從胳膊穿過,像筷子挾菜似的,將整個身子夾住,然後兩人用力將水火棍往上一挑,受刑者便如同鍋裏的荷包蛋似的,凌空翻了個身,重重撲到地上,光這一下重擊足可使人背過氣去。還沒等受刑者感覺到劇痛,劈頭蓋腦的廷杖便重重打在了身上。
自明朝始,被當場廷杖致死的大臣們不計其數,這其中有很多名堂,衆所周知的宦官腳尖向內開還是向外開,便是決定受刑者能否在廷杖下存活的重要預示,而且宦官的腳尖內開還是外開,也不是憑他們自己的喜好,而是皇帝的意思,總而言之,若皇帝只打算對受刑者稍作懲戒,那麼不論他被打了多少記廷杖,養上幾天便能活蹦亂跳,如果皇帝不想讓受刑者活着了,那麼行刑者哪怕只是看似輕柔的敲一記,那人也會筋骨寸斷,內腑爆裂而亡。
行刑者一般都是數年苦練,他們絕對有這個本事。據說他們練習時,將一張薄紙置於磚頭上,然後一棍子看似毫無力道的敲下去,磚頭盡碎。而薄紙無恙者,方纔算過關。反之,他們打下的棍子看似很重,甚至受刑者血肉模糊,可實際上卻只是很輕的皮肉之傷,根本不傷筋骨。其中輕重程度的拿捏,則全看皇帝的意思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這可不是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