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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馨:不懂就問唄。
娜迪雅:二丫愛提問,我也想知道,老媽就說唄。
蘆笛:這可說來話長,那時還沒你們,當時我還年輕,生產隊做農活,按工分來計算,到年終按工分,工錢發到每家,美其名曰分紅。
蘭馨:那一定很辛苦吧?
蘆笛:也還行吧。後來你爸外出經商,歪打正着如魚得水,日子漸漸紅火起來。
蘭馨:後來的後來,我們就知道了。
娜迪雅:老爸實在見好就收,反其道而行之,棄商從文也挺在行。
蘆笛:你們老爸腦瓜靈活,幹啥都能得心應手。俍致書苑也挺紅火,着書立說也有兩下。這一扯就扯遠了,二丫想唱啥歌呀?
蘭馨:對,別把正事忘了,媽咪您聽好了。“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叔叔拿着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地說了聲叔叔再見。”
娜迪雅:老媽是否似曾耳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