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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塔夏……這個女人竟然還記得我啊。”
方森巖的耳朵幾乎都已經豎了起來,但……但下面竟然又沒有了!這個老賤人開始自言自語了起來:
“哎,已經很久都沒有和別人說過這麼多話了,口真渴啊,不知道隔壁鐵箍酒吧的金朗姆酒到貨沒有。”
方森巖忍住一肚子氣,只能去隔壁酒吧詢問,被告知有,但是一英鎊一小桶(大概就是現在的一紮啤酒的分量)。無奈之下,只能花錢購買孝敬這老頭,嚐到了美酒的莫臥爾大概也心滿意足,終於將原委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原來這老頭是印度的一個破落貴族,年少時候惹到了不應該惹的人,於是便出來做水手,跟隨着當時東印度公司的船隻來到了歐洲。在他窮困潦倒的時候,遇到了一支吉普賽人的隊伍,莫臥爾被窮困所迫,便前去偷盜,結果又被一個吉普賽人發現,結果失手殺死了人。
吉普賽人是流浪的民族,就像是草原上的遊牧民族那樣居無定所,但遊牧民族是追逐着水和草場,他們是坐着大篷車不停的從一個城鎮遷移到另外一個城鎮,因此地位很低,法律對他們的保護微乎其微。在這樣的情況下,殺人的莫臥爾逃走了,但從此他每天都會做噩夢,噩夢的內容便是他殺人的過程。
這樣持續了一個月之後,幾乎精神崩潰的莫臥爾主動回到了那支吉普賽人的部族當中,這才知道施展詛咒的人是他殺死那個人的未婚妻——塔塔夏。因爲塔塔夏的婚姻實際上並非是她自己所選擇的,所以她對莫臥爾的仇恨並不深,僅僅是要莫臥爾做了三年僕人,便放他自由。
喝下了一口金朗姆酒之後,莫臥爾嘆息了一聲道:
“說吧,她的口信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