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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說桂花宴同年進士的異樣眼神,就說宴後次日,方信就去吏部報到。
帝國總共有一京十五省,總共一千一百四十一個縣,安昌省固明縣屬於西南,和現在的家鄉相距一千里,而且那裏是南蠻人(也就是土著)集居的地點。
太祖起兵統一天下,命安昌國臣服,安昌王拒命,於是楚軍攻入安昌,雲南王自焚而死,朝廷在安昌建立了36個縣,在這基礎上,又建5個郡,後又建安昌省,但是就算這樣,百年以來,人口不足內地三成,面積倒非常廣大,一縣相當內地數縣,又有叢林和瘟疫,確實不是一個理想的任官之地,不過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按照朝廷法令,一旦接到聖旨,三日內就必須去吏部報到。
到了吏部,登記覈對,審查身份無誤後,由吏部尚書親自發下“旨授”。
這必須是由皇帝簽字、宰相簽字、吏部尚書籤子,並且蓋上玉璽,宰相印,吏部主印的聖旨,凡七品以上,都必須三者合簽纔算合法——上面指明瞭授某人爲某職。
並且還要領取“官碟”,上面證明身份,有着詳細資料甚至還有容貌的描述。
然後就可領取官服,七品官服,每年朝廷發兩套,但是自己也可以做。
接到了“旨授”,方信又必須三日內離開帝都,必須在二個月內就趕到安昌省報到,過期就要受到懲罰,輕者一省行政長官布政使打你十棍,重者甚至可以當場革職。
同年進士,都可以在帝都活動一段時間,走走門路,結識人脈,方信只有灰溜溜地先跑路,因此他離開時,竟然只有少數幾個進士前來送行,一點也沒有榜眼應該有的待遇,也不由苦笑,只得喫過送別宴,一一道別,就此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