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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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要陷害你,便會讓那女童去仁和縣投案,絕不會自己招惹嫌疑,讓她來錢塘。”
“若不是你……若不是你……”
“那會是誰?”
常玉不再說話了。
“你此時不說,那拐賣女童的罪名,可要做實了。”
“花大人知我是冤枉的,單憑那女童腳踝處的刺青便可知曉。”
“是嗎?那女童腳踝上的刺青是何意?”
常玉狐疑地看了花竹一眼,似乎在確定他是不是真心實意問的這一句。而後他見花竹滿臉坦誠,嘴脣抖了抖,說道:“無非是牙人們用來區分貨物的標記,她說生來就有,足可證明,是在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