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識字犯法啊 (第4/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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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們是冤枉的!他耍無賴!”
幾個混混你一言我一語自證清白,陳東倒也不慌,讓他們爭辯去。
反正他們目無法紀,侵佔他人土地,就是違法的。
以前的他不懂,未來的他可不是法盲。
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享有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土地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
若有人搶佔農村土地使用權,就是侵犯了承包人的合法權益,違背了該法中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原則。
他是可以報警的。
“大概情況我們已經瞭解了,陳東,你怎麼說?”
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