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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書記錄的文檔裏,關於校長的只有一條。
那就是代書把自己收集到的證據提交給校長,但是被校長敷衍拒絕了,最終由鄧開出面,試圖阻止代書繼續“胡鬧”下去。
這件事,在代書記錄的文檔裏算不得濃墨重彩,陳明看過,沒有什麼影射或者關於校長本人的東西。
還是說,是代書在不經意之間,記錄下了什麼,纔會讓這個校長的身邊人這麼不辭辛苦,夤夜找到陳明,也要知道手機的下落。
“不對……還有一種可能……”
陳明腦子靈光一閃而過,要是代書遞交給校長的證據材料,完全就沒有送到過校長的桌上,而是被鄧開攔截了下來呢?
陳明還在胡思亂想,就聽那邊鄧開說道:“火場裏我們安排人檢查過,沒有找到疑似物,鄧敏傑老師的手機我們都找到了,但是沒有看到代老師的手機。”
陳明佯裝並不知情,建議道:“有沒有可能是落在什麼地方了?我今天……經歷了這麼多事,也沒見到代書使用手機。”
“代老師的工位,以及代老師的宿舍都沒有,作爲本校老師的私人財物,要是陳先生你找到了,或者見到過,都請跟我說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