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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赴延尉衙門,自然凶多吉少。派楊寬就地審理,總還有人情可託。”
話猶未完,丞相已大搖其頭,“那姓楊的不好對付。”他說:“別打這個主意,你得想別的辦法。”
內史默然,只在肚子裏用功夫。搜索枯腸,把所有的律令,一條條默誦着久久不語。丞相有些不耐煩了,但看到他攢眉苦思的窘態,唯有暗暗嘆氣,不忍催促。
忽然,內史興奮地一躍而起,喜孜孜地說道:“有個辦法,既救了倉公,我們也不擔責任。就此刻來說,是唯一可行之道。”
丞相微曬:“說了半天,倒是什麼好辦法呀!”
“是這樣,”內史俯身屈膝,面對面向丞相低聲說道:“透個風聲叫倉公先躲起來再說。”
“行嗎?”丞相不以爲然地問。
“行,一定行。‘親親得相首匿’。首者,首謀之義,倉公的女兒自己設法藏匿尊親就是發覺了,也不犯罪的。”
照此說來,這個辦法對於淳于意一家,至少不會把情況弄得更壞,那就可以考慮了。
丞相在想,倉公且先躲了起來,楊寬抓不到人,當然會要求協助搜捕,也當然要允許他的要求。但是,允許歸允許,抓不抓是另一回事。在這拖延着的一段日於中,派遣急使到長安報信,陽虛侯便有機會替淳于意設法銷案。估或陽虛侯救不了淳于意,那是命該如此。反正這裏已經盡到了力,不負陽虛侯的囑託,更對得起淳于意,不管他將來是“梟首”還是受斷手砍足的“肉刑”,內心都可無絲毫咎歉不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