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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記康慈不得太后封號,死不瞑目。“哦,哦!”是暫不置可否之詞,恭王則以爲文宗已經許諾。這可能是一種誤會,但恭王行事,有時亦確不免衝動冒失,因而被認爲“狂妄自大”,以後與慈禧的不和,即由於此種性格使然。
恭王初入軍機在咸豐三年十月,雖爲新進,但以爵位最尊,成爲掌印鑰的“領班軍機大臣”,所謂“軍機領袖”、“首輔”、“首揆”都是指領班的軍機大臣。召見軍機,自乾隆十三、四年間開始,全班同見,但首輔或一日數召,面聽指示稱爲“承旨”,既承旨而繕擬上諭進呈,稱爲“述旨”,至於“傳旨”,通常指口頭傳達旨意而言。
A所司以禮請,上不肯卻奏,依而上尊號,遂慍王,令出軍機,入上書房,而減殺太后喪儀,皆稱遺詔減損之。自此遠王同諸王矣!
“所司”指禮部。尊封皇太后,應由禮部具奏,陳明一切儀典。恭王傳旨,雖非文宗本意,但皇帝如擯拒禮部請尊封皇太后的奏章,則將鬧成大笑話,所以不得不依奏。而恭王的“傳旨”,起於誤會,終同挾制,文宗自然要懊惱。
《清史稿·文宗本紀》咸豐五年秋七月壬戌朔:“尊皇貴太妃爲康慈皇太后”。到七月庚午(初九),皇太后崩,十一天以後,恭王以“辦理皇太后喪儀疏略”的“原因”,奉旨退出軍機,回上書房讀書。所謂“自此遠王同諸王”的“諸王”,指惇郡王奕淙、醇郡王奕澴、鍾郡王奕詒、孚郡王奕漁E等四人,這就是說,文宗從此看待奕-與其他異母弟並無區別,不復如“親昆弟”。而康慈的撫育之恩,也算在尊封太后一事中報答過了。
據《清史稿禮志》康慈太后崩,“帝持服百日如制”。所謂“減殺太后喪儀”,最主要的是諡法有異,《清史稿·后妃傳》康慈崩後,“上諡曰‘孝靜康慈弼天輔聖皇后’,不繫宣宗諡,不袝廟”。按:封后而不繫帝諡,起於明憲宗生母孝肅太后,《明史·后妃傳》“孝肅周太后,英宗妃、憲宗生母也。……嘉靖十五年與紀邵二太后並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后,不繫帝祀,以別嫡庶,其後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莊烈帝母孝純,鹹遵用其制。”但在清朝,上諡太后,並無此前例。文宗不以家法而沿用前朝故事,一方面表示,孝靜太后撫育有恩,侍奉如生母,一方面亦表示嫡庶究竟有別。致憾之深,可以想見。
以後到了咸豐七年,奕-復起,受命爲都統,其時肅順已開始得寵,爲固位計,不免對奕-有所中傷。英法聯軍,進逼京師,文宗以“秋獮木蘭”爲名,倉皇避往熱河,命奕-留京“辦理撫局”,則由於肅順的製造空氣及守舊派的推波助瀾,相率以爲奕-將借洋人的勢力,重演“土木之變”的故事,甚至連惇親王奕淙亦相信奕-要謀反。於是文宗與恭親王手足之間,猜忌愈深。
總之,如無牢不可解的心病,則以兄弟之親,讒言不入,文宗末命的顧命八大臣,當以奕-爲首。“祖制重顧命”,以恭王的才具,執行尊嚴的家法,慈禧決不可能取得任何政治上的權力。照這樣看,清文宗與恭親王的手足參商,不過便宜了慈禧一個人而已。歷史的因果關係,有時奇妙難測,此爲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