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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又不多。”林真太不以爲然,在日本也確實如此,尤其像林真秀這樣的玉之輿,別說十歲了,二十歲都不是問題。
“先不說你是外務省的精英官僚,三十歲不到就和萬里子的父親一樣職階,就說相貌、身材、品行、學識、能力,哪個不好,正子女士會因爲差十歲反對?”
雖然承認這話沒錯像是在自畫自賛(王婆賣瓜,自賣自誇),但林真秀還真反駁不了,不過想要找理由,那多的是。
“正子女士該知道我家和高瀨會長之間的事,會允許我追求她女兒嗎?萬里子大概也知道吧,她一開始大概就會拒絕。”
“不試怎麼知道,你要是能讓萬里子點頭,正子女士還能怎麼樣?”
林真秀很想翻白眼,“要是能?說起來輕鬆,光是她在仙台,我在東京,這麼遠,怎麼追求?”
“這才叫做緣分天定啊。”林真太精神一振,像是和好友在討論ゴシップ雜誌上的緋聞,“昨天不是和她、她妹妹一起看公演嗎?她妹妹很喜歡乃木坂46,但她只喜歡嵐,可又不能先走,閒得無聊就和我交談了一會兒。你知道嗎,雖然只是新年見了一面,她可還記着你,還問我你的事。”
“哥哥不會說她對我有好感吧?”林真秀冷冷地答道。
“那不至於。”林真太笑了,“她是對外務省好奇,所以打聽你是怎麼入職的。”
“那又怎麼樣?”林真秀臉色稍霽,“她成績很好,所以打算大學畢業後考外務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