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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這一次孤身力戰羣犬、擒獲兩大“通緝犯”的傑出表現,按照那位胖主任的說法,如果自己在實習期間表現得還可以,不出什麼亂子的話,畢業之後肯定可以進城管隊。公務員雖然基本不太可能,但一個事業單位編制應該還是很有希望的。
唉,莫非每一個城管都是打出來的嗎?
不過,雖然能夠提前解決就業問題是很不錯,但是說實話,在這座小城市裏當城管其實也挺慘的,一個月纔不到兩千的基本工資,福利和獎金也很可憐。
據說在上個世紀,國家還不那麼講究法制的時候,城管曾經是機關單位內極爲滋潤的一大部門。不需本錢、不需技能,只需要在大街上隨便喊一聲清查,然後再把小販截住一頓胖揍的話,那麼大到家用電器,小到日用百貨,各種商品就可以不要錢地隨便往自己家裏搬。
但時代終歸是在進步的。到了現在,城管執法也變得講究文明起來,各種規矩越來越嚴,查抄來的東西很難往自己家裏搬。據幾位前輩的說法,每個月堆積在查扣物品倉庫裏的水果,經常是都腐爛發酵了也沒人敢碰。而私下給自己弄好處的情況雖然肯定還有,但至少那種光明正大的土匪掃街已經不那麼常見了。
可問題是,城管在巡邏時被人捅刀子潑污水的風險,卻一點也沒降低。
那些管工商的人上街查禁違章擺攤,確實多少還有些油水。可面對滿街亂擺攤妨礙交通的小販,不管的話保不住飯碗,想管的話又不能不使用暴力——你真要和和氣氣搞文明執法,估計什麼人都管不住。但若是經常動用暴力,把事情鬧大了,接下來馬上又會有新聞媒體追蹤報道,真是落得個裏外不是人!
至於城管在街頭被捅了刀子住醫院的事情,更是基本上月月都有。
但城管們還是不得不堅持武力解決問題的政策——總不能學習某地先進經驗,讓一幫純爺們兒穿上機器貓或黑貓警長的布偶裝,舉着“親,不要隨地擺攤哦!”的牌子滿大街賣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