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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啓沒有再和三人談論政事,而是帶着三人去了城中的一些小巷,這裏是從行伍中退下來的士卒的居所。
大多數士卒都選擇這種住所,大齊的府兵本身就要種地,這些人在府兵攢了些錢,不當兵後除了回家種地外,可以到城裏找一些活去幹,要比回老家種地好一些。
也有一些傷殘的士兵住在這裏,這裏的房子都是朝廷蓋的,收的錢不多,傷殘的士兵更是不收錢。
而這種制度是李啓十四歲時纔開始實施的,因爲這算是李啓制定的,只不過上奏的人是於亭和,但是幾乎所有人都知道。
“殿下當年怎麼會想到在城裏給他們安排這種地方呢?”
“主要是爲傷殘的士兵準備的,其餘人住進來是後來的事情。朝廷每年都要給他們撥款,他們去其他地方住也是花錢,在這裏住不僅可以省下他們的錢,朝廷也可以緩解一些壓力,這些士兵住在這裏,也可以幫人看家護院,總比找其他人強。
而且他們住在這裏,這些錢最終也都會流回朝廷,朝廷也可以減少一些路途上花掉的銀錢。”
這是李啓自己的理解,原主的想法其實很簡單,只是不忍讓這些士兵喫苦。
“沒想到殿下還有這些考慮,不過殿下帶着我們不是隻爲了這些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