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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來的這些人,身份也很快發生了轉變。
比如一些拔尖的大戶人家,剛來時憑藉着從家裏帶來的財富,日子還過得去。但時間長了,坐喫山空,再多的財富也有損耗一盡的時候。到這些人的第二代,第三代,已基本淪爲貧民了。
由於都是山地,丘陵,土地相當貧瘠,根本不長東西,種的麥稞還沒人的鬍子長,很難養活這麼多的人口。爲了活命,山民們便想起了一種最有效的生存方式,那便是組團到山上,乾土匪。
然後成羣結隊地去搶官家糧倉,搶大戶的金銀,幹起了不勞而獲的勾當。
官府們對這種現象也沒辦法。這些人,本身並不是惡人,只是不這樣幹,就沒有了活路。
你打他們吧,他們本身就是一幫烏合之衆,不抗揍。你打,他就跑,滿山溝裏跑的那種。都是本地人,熟悉地形,滿山給你兜圈子。
實在沒地方跑了,得,散夥,化整爲零,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又都成了良民百姓。
一時間山上又風平浪靜,見不到一個土匪的影子了。
然而官兵一走,又舊病復發,重新上山。如此反覆,拖都能把你拖死。
官府們習慣了土匪這些事,也就對這一片山區死了心,見怪不怪了。平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你不做太出格的事,愛咋地咋地,官家也懶得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