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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不是耽誤事嗎?讓我臨時上哪找人,再說有合同,做工一個月,才能辭職,半路上走,得付違約金,不交違約金,誰也不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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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欺負子君是鄉下姑娘,覺得她是一嚇唬就熊的主,聲音立馬高揚起來。
想和子君一塊離開的小李子此時蔫吧了,別白幹好多天,再搭個三頭五百,可就糟了。
“請問你合同上怎麼寫的,第一,我們應聘的是服務員,只負責前廳的事,這兩天我們幹了什麼。第二,我們的工作時間是八個小時,這些天我們都幹到後半夜,請問是否違反了勞動法。第三,你們縱容客人非禮服務員,如果涉及打官司,我們奉陪到底……”
子君一點不害怕,振振有詞地羅列着她的幾點理由,老闆張大了嘴巴,老闆娘也變了臉色,此刻的小李也來了勇氣,不住地附和道,“對,就是,對……”
兩口子哪見過這樣伶牙俐齒的鄉下人,不禁心裏一陣恐慌,這丫頭懂得太多,硬留豈不給自己找麻煩,兩口子一商量,還是放馬走人吧!
“姑奶奶,別說了,我這廟小,留不住你這尊菩薩,該上哪涼快哪涼快去。”
“好,那請把我們的工資結了。”
“什麼,幹這幾天還要工資?”老闆氣樂了,幹這麼多年飯店,從來沒栽在一個鄉下丫頭手裏,我還不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