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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關鍵的是,這兩丫頭就是純粹的唐朝鄉下姑娘啊,大字不識一個,更沒有半點見識。讓自己娶她們,想想就讓人害怕。
而且自己就算答應,可也只能娶一個。大唐律法,良賤不婚,良民不得娶賤民,另外還有一個規定,庶民不得重婚。
庶民不得重婚就是不得納妾。
如果沒有官職勳爵,普通庶民納妾那可是違法的。按律法規定,親王可納十二妾,郡王和一品官能納十妾,二品八妾,三品六妾,四品四妾,五品三妾……
而如果只是無官無爵無勳的庶民百姓,只能一夫一妻,這也叫匹夫匹婦。只有等到四十歲還無子,這種情況下,朝廷才允許庶民納一妾,這還得經過父母同意、妻子同意之後纔行,而且納妾禁納賤女爲妾,那些什麼奴婢、樂伎、罪犯女等,都是禁止納爲妾的,否則就得喫板子甚至是勞改。
張超現在雖是品子,也是良民,老爹雖是九品職官視七品勳,可老爹能納妾,張超卻依然沒資格。
七女八女,他最多隻能娶一個,另一個連納爲妾都不行。
況且,張超根本不想娶她們啊。
才認識兩天的唐朝姑娘,實在是難以接受。
王老伯看到張超的樣子,心裏一暗,也明白張超的態度了。也是,張超那也是武官之子,家裏還有五百多畝地,還有早點和修炕這樣賺錢門道,日進數千呢,人家還有個當國公的義父,怎麼可能願意娶他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