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旅行者(9)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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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幫朋友做的生意,跟家裏無關。”如果是家族企業的收入,應該交40%的錢給基金會,黃宣可沒有把錢往外掏的習慣。事實上,自從黃晉第當了族長後,這個規定也就名存實亡了。
黃仁鳴哼了一聲,道:“如果是和朋友合夥做生意,那就不能歸入你在基金會的帳裏。是不是我說一聲朋友的,就能躲了稅去?”
“這個到我爲止。”張馨儀以爲這批木頭是那個神祕人送給黃宣的,因此一把攬了過來。
老三看了一眼張馨儀,嘴動了兩下就不再說什麼了,他沒少喫過自己弟媳的虧,心裏還是有些陰影的。
黃賦毅卻抓住這個問題不放,他也不理張馨儀,而是看着黃宣,用手輕輕的擦着桌邊,道:“十六啊,規矩就是規矩,既然帳是歸在基金會里的,那就是用基金會做的生意,交40%的稅就是規矩。”
黃宣怎能同意,呼的一下站了起來,看着一屋子的叔叔伯伯,道:“那我就問六伯,包括您在內,每年從基金會上過的帳有多少?誰交過這40%?”
這個問題,黃賦毅自然是回答不出的,但這隻能說明大家都不遵守規定,卻不能說明規定是錯誤的,相反,黃宣的話同時證明了他的行爲符合了規定。於是黃賦毅自然避實就虛的道:“宣兒,那我問你,你用了基金會過賬沒有?”
黃宣哪肯承認,黃賦毅卻不理他,看了一眼張馨儀,道:“如果沒有其他問題,就在三天內將1.2億美金交到基金會賬上,如果交不上去,你在基金會上的帳都要抵押,花紅也一直扣到還清爲止。”
因爲不滿18歲,黃宣除了在幾大銀行的不記名資產,全部的流動資金幾乎都在基金會的賬上掛着,黃氏基金會的律師和會計都是世界頂級,合理避稅,出入帳做的比誰都溜,他也一直靠這個間接管理資產,卻沒想到被上了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