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設備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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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卻不僅是趙喜,還有李牧與田單。
這一次對匈奴立脫單于的勝利,不僅讓黃宣驚喜,也讓李牧有種莫名的情緒。
他在邊疆已然度過了15年春秋,在其生命中的四分之一時間裏,趙國面對匈奴,都是以守代攻,不僅因爲匈奴馬隊來去如風,更重要的是,在正面戰場上,快速突進的騎兵部隊遠不是同樣數量的步兵團所能抵禦的。
在戰國的士兵序列中,步兵分爲兩種,士和徒。士者就是帶甲,古書上說到春秋某國,常道:“車千乘,帶甲過萬”,所謂帶甲或者士,其實就是車兵,不僅包括在戰車上的三個人,而且包括隨車甲士7人,一組10人。而“徒”,是隨甲士出征的役夫,管後勤,“廝養”,“樵汲”,“炊家子”又或者“固守衣裝”,專幹雜貨,地位很低。“卒”與徒相似,跟在兵車之後,給貴族甲士當跟班,有些像中世紀的騎士跟班,有時也叫“步卒”,他們應該經過了簡單的訓練,但也並不一定。
弓箭手和弩兵,原本是屬於徒卒序列的,李牧的成功之道與將這些遠程打擊部隊從低級序列中分隔出來也有一定的關係,由於趙國率先取消了兵車這一裝備,故而甲士們的地位驟然降低,而地位上升的弓箭手,則成爲了軍隊重要的組成部分。
李牧以厚重的方陣部隊配屬大量的弓箭手,能夠對匈奴的“輕騎兵”造成相當的殺傷,但面對這個時代的中國人所能遇到的最大草原民族,趙國的戰力並不具有優勢。
然而,過去30天的戰鬥中,李牧卻被生物炸彈的驚人威力所震驚了,匈奴們賴以成名的騎兵迂迴戰術好無用武之地,只要在後隊配屬一曲輕裝擲彈兵,數萬匈奴的突擊也要被遏制,一次完整的擲彈攻擊,甚至能殺傷數百名敵人。
這在以前,是李牧不敢想象的。
實際上,在火炮發明以前,騎兵的確是無可非議的陸軍王者,黃宣不可避免的改變了P210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