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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小就成为了孤儿。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遇到了小雨。那时她大约五岁,脸上脏乎乎的,有些花,正在垃圾堆上拣东西吃,有两条不怀好意的野狗正在围着有些发抖的她来回转悠,嘴里拖着很长很长的口水。
于是我就动了恻隐之心,将她带了回来。
虽然我也是一个人生活,但是毕竟我还有一个可以住的房子,还有为数不小的存款,这些足可以保障我直到成年的花销。
当时的小雨很好打发,完全不像现在这么刁钻古怪,我扔给她一块儿馒头,她都会非常感激地看着我啃上半天,而绝对不会有什么非分的要求。
可是家里添了一张嘴也是要增加开支的,于是我就决定应该做些什么来补贴家用,毕竟,我是一家之主嘛!理应担负起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来!
力气活儿我是不屑为之的,况且我也干不了,毕竟才十三岁,也不会有什么人愿意雇佣童工,那时候人们还没有完全钻进钱眼儿里去,多少会有些良心的,不像现在。技术活儿我倒是想干,可是我是什么水平?会有人要一个才上初二的小毛孩儿吗?因此我只能另想办法,最后还真的让我找到一个生财之道来。
在我家的院子后面,是一大片没有开发过的荒地。
夏天的时候,经常有一些绿幽幽的火苗在上面来回漂浮晃动。
曾经有一些非常大胆的村民们从地里面翻到过元宝,还有一些废铜被卖到了旧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