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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到他那天我穿着黑色的平跟小皮鞋,純白的筒襪,只到膝蓋以上的半身短裙,還有一件超短式的牛仔外套,剛剛洗過的溼漉漉的頭髮披在肩上,那年我十二歲,稚嫩的像孩子手裏的棒棒糖。
……
我生命裏最冠冕堂皇的25年時光,就這樣在我的不斷離開裏一閃而過。
三歲那年的第一次搬家,我還會拉着媽媽的衣角,用眼淚反抗這種在我眼裏無謂的出走生活,但是從第二次開始我就學會了順從,我知道我的眼淚抵不上媽媽和爸爸要追求的理想。我不理解爲什麼爸爸媽媽就不能都留在一個城市生活,爲什麼他們各自合適的條件和夢想總是在不同的城市發芽。後來我才知道他們當時是在做我出生的那個八十年代最流行的一個動作——下海!
媽媽是個在男人眼裏典型的女強人,所以她要在爸爸奮鬥的同時自己也奮鬥,對媽媽而言,我是她的死穴,她不能離開我,所以她無論去哪裏都要把我帶上。
三歲的時候我跟着她從西雙版納到了南京,六歲的時候再次回到西雙版納,這樣一過就是六年,我以爲從此西雙版納會順利地把我以後的日子鋪墊開,再也不會離開我,直到有一天我多了一個大我兩歲的哥哥。
我後來一直會回想起我十二歲那年的那一天,一個哭紅了眼睛的女人,旁邊站着一個比我高了一個頭的男孩子。那個女人就這樣對着我媽媽一直一直哭,媽媽一直面無表情。
那女人一邊哭一邊說:“活了這麼多年,我竟然不知道他在外面還有個女人。”這個時候我走了進去,那女人見了我哭聲更大了,“還有了孩子,都這麼大了。”
我媽媽對她說:“我們是領了結婚證的!”這是我那天聽到的媽媽說的唯一的一句話。
然後那女人就拉過了那個男孩子,說:“可是我們的兒子已經十四歲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