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寫檄文李治斥王勃 救非法子安坑老爹 (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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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景色真是太美了!
所以,八十歲的高陽郡公許敬宗選擇在這一天死去。
這也引發了太常博士們廣泛、深刻的討論,大家開始針對許敬宗的墓誌銘、諡號進行意見交流,有人認爲,許敬宗一輩子拋兒棄女,齷齪無比,按照《諡法》規定,名與實爽曰繆(名聲和實際相悖叫繆),那就給他個“繆”,號爲許繆公可也。言罷,有人暴跳如雷地跳出來反對,“袁思古與許公有仇,臣請求改諡!”
衆人被許彥伯(注意他的姓)給雷住了,李治微微點了點頭,讓最爲博學的太常博士王福畤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王福畤的觀點是,諡號關係到千年的榮辱,如果真如彥伯所說,就該照律法來;如果不是如此,再怎麼着也不能隨便改諡號。
王福畤這樣說,讓有些人不習慣。
退朝後,戶部尚書戴至德迎着王福畤就來了,劈頭便問:“高陽公(許敬宗)對你有知遇之恩,你怎麼就能讓他諡號成‘繆’呢!”王福畤莫名其妙地瞧着戴至德。是的,許敬宗的確推薦過他,但僅僅因爲這個,就置天下道理於不顧了嗎?
望了片刻,王福畤不急不火地說道:“晉朝司空何曾,忠孝兩全,可就是因爲日費萬錢,秦秀便給他諡號‘繆’。高陽公忠孝不如何曾,酒、色、財、氣卻比何曾厲害,諡號‘繆’已經很對得起許家了!”
言罷,他恭恭敬敬地退下去了。留下戴至德一個人在那裏想不通,一個人,可以爲了什麼而出賣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嗎?
他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