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來俊臣發明羅織經 薛懷義狀告蘇良嗣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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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羅織經》的高人,正是武則天派去審案的酷吏,他叫來俊臣。
來俊臣告訴我們,人都有喜歡的東西,用他喜歡的東西引誘,沒有拿不下的;人都有所鍾愛,用人所鍾愛的東西威脅,也沒有拿不下的。有才的人,縱然劣跡斑斑,也不影響使用;但如果他不聽話,才華再高也得殺掉。
《羅織經》說,想要壞一個人,就要誇讚他,褒揚他。它教育我們,名望都是虛的,只有利益纔是真的,你可以不當部長,但一定要享受部長的待遇。它還告訴我們,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這就是說,害人莫過於誣陷他謀反,審訊的時候可以動用任何刑罰,弄得他生不如死,他自然就交代了。
殘酷用刑,這就是酷吏名頭的來歷。
要說酷吏老大來俊臣,就要先說索元禮。
索元禮,胡人,天性殘忍,他善於揣測聖意,狀告李氏某族某家謀反,因此官拜遊擊將軍。後來,索元禮就去了洛州牧院當判官,他整人的才能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他自制一鐵籠,鐵籠的容積正好能容納一個人頭。
審訊的時候,他就在鐵籠縫間放上楔子,拿好鐵錘,做敲擊狀預備。
索元禮怒喝:“招不招?!”
囚犯:“我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