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張昌宗私心誣忠臣 張道濟大義仗直言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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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昌儀,洛陽令,縣官。上朝的時候,他站在刺史的位置。
某日,魏元忠碰見,怒氣沖天地臭罵了他一頓,讓他滾回自己位置。喫了虧,沒話說,張昌儀走了。
張易之的奴才,騎馬滿街撞人,殘暴爲害,魏元忠逮捕了他們,杖殺之。
所謂杖殺,就是先用小豬鞭抽得一道道紅印,然後等待屁股腫脹出膿水。最後,用大木棍子狠狠打,腚皮爆裂,膿水外流,血肉模糊,骨頭外露,慘不忍睹。
魏元忠離死不遠了。
那日,武則天想讓張易之的兄弟張昌期到雍州(京畿)工作,便問宰相:“你們說誰能擔任雍州長史?找個有能耐的!”
魏元忠搶先一步,“此事非(薛)季昶莫屬。”
武則天呵呵一笑,道:“季昶在京很久了,做事很認真,朕想讓他繼續待着……你們看張昌期怎麼樣?”
“嗯,昌期這人合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