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揭祕雍正的雙面性格與家庭生活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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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雍正來到洞明堂,和大學士馬齊、張廷玉等人審閱雲南、貴州、四川、廣西等三十八個殺人犯。雍正認爲,凡是用刀刃殺人的犯人都應該處以死刑,不是用金屬利器的,可以考慮減刑。畢竟人命關天,雍正隨後又召刑部尚書德明和勵廷儀等人,徵求他們的意見,最後才鉤決。
二十四日上午,雍正根據翰林院的奏請,補授日講起居注官,之後分批接見官員,總共有十四批官員,每批有擬正、擬陪人員。雍正通過和他們面談,然後確定任用哪些人。下午一兩點,雍正到達洞明堂,鉤決七十五個犯人。在討論刑罰時,雍正問得非常仔細,比如其中有一個叫劉二的犯人,因爲使用假銀子而犯法,刑部擬定處以絞刑,雍正問在康熙時有沒有對用假銀子處以絞刑的。大學士徐夢元回答說,這是新例,以前沒有,雍正聽了,決定把這個案子先緩一緩。
從這些記錄可以看出,雍正斷案是努力追求明察秋毫的。當時,全國的官員都知道雍正非常勤政,大家都覺得太過分,紛紛奏請皇上不要太過操勞。雍正還有在夜晚工作的習慣,尤其是批閱那些密摺,雍正更習慣在晚上。他曾經對鄂爾泰說,白天工作沒有閒暇,而且有時候心境不寧,只有在燈下批閱,反而精神更好。
在工作時間上,雍正不分晝夜,只要精神好,晚上也工作。在地點上,他更是不拘一地,甚至在溫泉療養的時候,也批閱奏摺。正因爲雍正工作如此瘋狂,有人說他在理政的十三年裏比康熙六十一年做的事情還多。
<h2>雍正的雙面性格</h2>
雍正的硃批中有這樣一段話:“遇事舉動,外要柔和,內存剛毅,若能如此爲之,纔是大丈夫。若外剛而內柔,則不足取也。”
雍正這是教導臣下做人要外柔內剛,在雍正身上也確實體現着這種性格,不過,竊以爲雍正身上剛猛殘酷的一面遠遠多於慈柔。
雍正殘忍的一面大家都見識過,他對待自己的政敵,對待那些曾經跟自己爭權的兄弟們是非常殘酷的,他不僅逼死了允禩和允禟,還說他們是服冥誅,這等於是把別人打死,然後再踩上幾腳。宗室中只要得罪過雍正的,都沒有好下場。
在對待功臣年羹堯和隆科多事情上,雍正也充分展現了自己心狠手辣的一面。他對年羹堯好的時候,說出的話非常肉麻:“朕實不知如何疼你,方有顏對天地神明也……我君臣非泛泛無因而來者,朕實慶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