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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天楚對蔡知縣道:“晚生經過屍體檢驗,發現死者林思死亡時間大概在昨晚上三更左右,所以,要偵破這案子,首先要確定昨晚上三更左右的時候,曾經進入新房的人,從而劃定犯罪嫌疑人的範圍。”
蔡知縣點頭道:“先生所言極是,袁大人,你說說,昨晚上三更的時候,貴府有誰曾經來過新房?”
袁主簿想了想:“蔡大人和孟師爺你們走後,書吏和賓客們也陸陸續續都走了,二更以後一直到將近四更,留下來接着喝酒的人,大概只有七八個了。”
“哪幾個?”孟天楚問道。
袁主簿想了想,一個個數道:“有我們夫婦還有親家夫婦,賓客有張縣丞、刑房司吏溫銘、工房司吏阮家立,衙門書吏卓新、李蟲兒,卓新的朋友林天虎、對了,還有縣儒學提舉司教諭周墨周先生。”
“你記清楚了嗎?沒有別人了嗎?”
“沒有了,蔡大人和師爺你們兩走了之後,衙門書吏們和其他賓客也陸陸續續都走了,就只剩下這些人,喝得高興,大家聚攏在一桌上喝酒行令,一直到將近四更天,才一起散了的。我們簡單收拾完,已經四更過了。”
張縣丞插話道:“沒錯,當時是隻有這些人,其他人在一更天左右就都走光了的。”
孟天楚數了數,加上袁氏夫妻和林氏夫妻,一共十一人。理論上,袁氏夫妻和林氏夫妻是不可能殺死林思的,所以,列入犯罪嫌疑人範圍的,一共七人。
對於袁府的奴婢僕人,孟天楚暫時沒有將他們列入偵破範圍,因爲他們要殺人的話,同在一個屋檐下,以後有的是機會,常理上說,不太可能在新婚之時殺死女主人,所以,他們殺人的可能性不大,可以不列入偵破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