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軼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蕭老漢接着說:“我家婢女三娘一天上街採買,結果被強賊擄了去,賣給了郝家大郎。三娘說了自己是被強賊所擄,請他們放自己走,那郝大郎明知三娘是被拐走的,卻強行與她同房,並讓家人死死看着她不讓她有機會離開。一直到三娘生下一兒。有一天,三娘終於找到機會跑了出來,回到了老漢家。老漢問明情況,便即報官,將這郝大郎抓了起來。老漢看着三娘惦記兒子,便也想把孩子要回來,因爲那是我家的婢女生下的孩子,應該歸還我家啊。我去了郝家,可是郝家蠻橫不講理,不肯交還孩子。我無奈只好告到了衙門。可是衙門雖然抓了郝大郎,卻不肯把孩子追還於我,說這種事情沒有遇到過,律例也沒有相應的規定,那郝大郎雖然是強姦三娘,但到底是孩子的生生父親,強行奪走也是不合適得,所以不能答應我的要求,便駁回了。”
蕭家鼎研究生專業讀的是法制史,畢業論文寫的就是唐律疏議研究,對唐律可以說非常的瞭解,一聽老漢說的這個,便笑了,這老漢說的這種情況唐律中是有規定的,只不過規定在了兩年以後才頒佈的《唐律疏議》上,這個時候公孫無忌他們還沒有制訂出來呢,不過相應的規定已經辦頒佈的《永徽律》上面是有原則性的規定的,女婢跟牲口一樣對待,牲口生下的小牲口歸主人,所以婢女生的子女,也應當歸婢女的主人,按照這個規定,可以得出正確的結論,孩子應當歸還給蕭老漢。
只不過,《永徽律》自己雖然很熟悉,但是還沒有達到能背誦的地步,最好還是找個什麼書本看着的比較好。
聽蕭老漢說了這案子之後,蕭家鼎眼睛一亮,心裏冒出一個主意。
他四處看了看,便看見了衙門對面就有一家書齋,不由眼睛一亮,哪裏或許就有得賣。要是買不到也沒有關係,憑着記憶寫,應該也沒有多大問題。
當下,蕭家鼎笑了笑,道:“老丈,本人正在苦讀律法,就爲來年參加明法一科科舉應試,對唐律很是瞭解,你要是願意,我可以幫你重新寫一份狀子,官府看了我寫的狀子,肯定會支持你的要求,把孩子還給你。”
那老漢一聽,頓時大喜,忙磕頭道:“多謝公子!多謝!——三娘,還不趕緊的謝謝公子。”
那婢女眼中噙淚,忙福禮叩謝。
蕭家鼎道:“你們跟我來,我就住在前面客棧,咱們去那裏借紙筆,我馬上給你們寫狀子。”
老漢和那婢女又是千恩萬謝,跟着蕭家鼎先到了衙門對面的書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