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出兵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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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三年(628年)八月,代州都督張公瑾上書,請求出兵討伐突厥。
他的奏疏列舉了討伐突厥頡利可汗的六條理由:
一、縱慾逞暴、誅忠良、幸奸佞。
二、欺凌薛延陀等諸多部落,致使其反叛。
三、無故處理突利可汗,致使遭受不白之冤。
四、突厥國內糧食匱乏。
五、頡利可汗疏遠本族人,而重用胡人,相信唐軍一到,胡人必生亂。
六、從前中原人到突厥的不少,可是因爲被突厥人欺負,所以聚衆佔山爲王,如果唐軍出兵討伐,這些人一定會響應。
其實,即使沒有張公瑾的上書,解決突厥也是早晚的問題,但我相信張公瑾的上書一定不是偶然,也許他就是出自李世民的安排,自上而下是爲命令,自下而上則是一種民意的體現。
面對張公瑾的上書,李世民立即批准,其實用不着六個理由,一個理由足矣,那就是,大唐如果要想開創一個完整的盛世局面,就一定不能再給突厥人裝孫子,爲了這個目標,必須消滅東突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