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伯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這不是結束,甚至不是結束的開始,但畢竟這是開始的結束。
――溫斯頓丘吉爾,1942
瑪雅文明的籃球文化一直爲人所津津樂道。在同一時期其他文明還在爲青銅冶煉的合金比例和稻穀種植方式殫精竭慮的時候,瑪雅文明卻率先進化出了單純用於娛樂的職業化活動。
瑪雅籃球與現代籃球從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在器材和規則上略有差異。瑪雅籃球場地是一個長寬爲五十乘二十的矩形場地,兩邊是垂直的石壁,牆壁上各安放着一個石制籃框。籃球的質地分爲兩種:橡膠球用於訓練,石球用於正式比賽因爲比賽時的對手不是自己人,所以要換成殺傷力比較大的。
瑪雅籃球的規則很簡單,允許隊員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將球送到對方籃框裏去,也允許對方用任何部位去阻擋。比賽時間無限制,直到一方隊員全部失去戰鬥力爲止,所以每一場比賽往往會演變成大規模鬥毆。有人曾經提出疑問,認爲籃球這個詞不夠準確,這項運動更接近於橄欖球或者無限制散打。這個詞的翻譯一直到今天都仍舊有爭議,本書姑從舊譯。
無論這項運動的名字叫什麼,都改變不了它血腥的本質,幾乎每一場比賽都會有人死亡或重傷。瑪雅人對於這種野蠻血腥的運動十分癡迷,即使是在哈馬祖爾這種審美觀畸形的城邦,籃球比賽同樣受到熱烈追捧。據考察,瑪雅文明圈已經有了具備聯賽雛形的籃球比賽,每一個城邦都擁有一支或兩支籃球隊,他們會定期前往其他城邦參加比賽。每一支球隊的隊員數量都很驚人,通常在三十到四十人左右,因爲這項運動對於人員的消耗實在太大了;而且一旦他們在客場不小心贏得了比賽的話,四十人的隊伍規模可以確保至少三分之一的隊員能從觀衆的圍攻下生還。
大英博物館裏至今仍舊存放着一份關於瑪雅籃球聯賽規則的瑪雅文文獻,文獻已經殘缺不全,上面記載着精密的積分制:勝者得三分,打平各得一分,敗者無分。如果客場球隊在前往比賽城邦途中發生意外,比如被猛獸或毒蛇襲擊,而無法參賽的話,主隊得兩分。
瑪雅籃球最讓人尤其是NBA球隊股東們覺得不解的規則是:勝利球隊一方的隊長在比賽結束後要被殺死,屍體擱在金字塔的頂端直到徹底腐爛變成一具骷髏。
共和曆2790年,一位NBA球隊的老闆在接受探索頻道採訪時表示:如果對失敗一方的隊長做出這樣的判決,我完全贊成,而且也十分想那麼幹,那些該死的廢物沒有一丁點兒的存在價值!但瑪雅人爲什麼要把勝利一方的隊長處死?他們如果不想要他,完全可以把他賣給其他球隊換一大筆錢嘛
平心而論,這位球隊老闆的說法已經接近了問題的實質。瑪雅人處死勝利者的目的,正是爲了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