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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走的時候,我才十一歲,懵懂無知,全賴長我六歲的二哥將我帶大。
二哥名寶,是鉅鹿有名的地痞無賴,平日裏與那些狐朋狗友沒少做欺凌街坊的事,坑蒙拐騙、敲詐勒索,但是,正是因爲二哥的這些不義之財,家中才會有足夠我兄弟二人活命的食物。
待我十九歲時,家境漸漸轉好,當然了,那與我沒有任何關係,都是二哥的功勞。
二哥很聰明,從來不去招惹自己惹不起的人物,也絕不會專盯着一戶人家欺負,這使得他在鉅鹿口碑雖差,但也沒有人上告官府來捉拿他。
二哥的狐朋狗友中賭徒甚多,但二哥自己則從來不賭,也不沾酒色,他將平日的閒錢都積攢起來,待我十九歲那時,好說歹說託人替我介紹了一樁婚事。
記得二哥說,以他在鉅鹿的口碑,恐怕沒有幾戶人家願意將女兒嫁給他,但是張家的血脈不能斷,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爲大,我很驚訝二哥雖然沒念過書,卻竟然知道這個道理。
畢竟在那個時候,大哥已有七八年沒有音信,我兄弟二人實在不敢肯定大哥是否還在人世。
可能是二哥前後不止一次地懇求別人,也可能是說媒的媒婆懼怕二哥而將我說得天花亂墜,很意外的,鉅鹿城中一戶姓楊的人家竟答應了這門婚事。
望着那時二哥欣喜的模樣,我的心中十分沉重,更讓我感覺非常難過的是,自我成婚後,二哥便開始有意無意地避開我夫婦二人,可能怕他的名聲影響到我吧。
但是很令我意外的,我的妻子楊氏卻幾番叫我去請二哥回來,說起來,她並沒有什麼沉魚落雁之姿,但是性子卻很賢淑,很通情達理,至少,她沒有在意二哥的惡名,相反地很尊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