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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決定要儘快賣歌,陳鋒便不再耽擱,開始認真的謀劃起來。
但現在他自己沒公司,只能以個人身份和買家溝通,他也不可能恬不知恥的對外宣揚,自己在短短兩三週的時間裏又接連寫出六首歌要賣。
他想了一下,最好還是先儘量和更多藝人接觸上,然後裝出副我很欣賞你的聲線與唱功,想給你寫首歌,你聽聽合適不合適。
這樣事情就顯得很順理成章,毫不突兀。
又或者接到別人的主動約歌邀請,那麼自然能看似很合理的把歌拿出去。
但奇怪的是,鍾蕾的《乏味》都已經火好些天了,他並沒有接到哪怕一個約歌的電話。
思來想去,陳鋒找出問題所在。
鍾蕾是個新晉歌手,並且特不擅長和喜好社交,在圈子裏壓根就沒熟人。
別人聯繫不上鍾蕾,自然沒辦法通過鍾蕾再聯繫自己這個“創作人”。
至於他自己,倒是和盧薇與何家琪建立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