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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是明媒正娶嫁進了馮家,又生了小弟。但三個哥哥因爲家財少分了一份,一直都跟娘過不去,幾個嫂子也是。娘去年突然病死,也說不清究竟是怎麼回事,是不是有人做了手腳。沒了娘護持,爹又是躺在牀上,不能自理,小弟知道在家裏站不住腳,便出來跟人做個買賣。誰想到小弟一走,他們就買通了族裏的人,騙過了爹爹,將孃的名字從族譜裏劃去了,靈位也不給放進祠堂,還暗裏傳言,說小弟不是馮家的人。甚至辦娘喪事的時候,他們也不通知舅舅,二姨、三姨,卻騙小弟說已經都通知到了,但都不肯過來。”馮從義說着,恨得咬牙切齒。
他跟李忠相認,還是前些日子,聽到其父病死,趕回來奔喪時,看到了李忠跟三個兄長起了衝突,才知道他被騙了。
“四姐在家中年紀最小,沒想到卻第一個走,連個終都沒能給她送上。”李忠嘆着氣,眼角處有着淚光。
陪着舅舅嘆息了一陣,韓岡問着馮從義:“馮家的家產,你是不是要爭上一爭。”
馮從義小心地看了幾眼韓岡的臉色,最後搖頭道:“小弟不想跟幾個哥哥相爭。只想爲孃親昭雪冤情,恢復孃親在馮家的身份。”
“孝悌二字你能記在心上是好事。若你只想着家產,而罔顧四姨的冤情,我倒是要失望了。”韓岡很滿意馮從義的回答。
子不言父過,依儒家綱常,就算長輩有錯,可以勸諫,但不能跟他們明着吵鬧,尤其是鬧上衙門,更是不該。要是做兒女的控告父母,依律可以直接斬了。跟兄長鬧着家產,雖然如今也是常見的事,但遇上愛較真的官員,也少不得一頓好打。而現在馮家有錢收買官員,尤其是那個劉節推,真鬧起來時,他可就是有藉口了。
而韓岡本人是儒門弟子,當以敦厚風俗爲己任,攛掇他人挑戰綱常日後卻是要被人罵的。大事上,把擋在道前的規矩一腳踢開,那是勇於任事,不拘泥於小節。而這些家常小事上,卻是不能不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不過馮從義的幾個哥哥他也不可能放過,“毆傷舅舅的事不能放過,還有表哥的事,都要跟他們算清楚。另外,四姨的死,則更是要他們給個交代!”